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分假日安排,结合学院实际,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学院2019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单招考试安排
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或外出者,教职工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中层干部须以书面形式向组织人事处请假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二、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三天。
三、劳动节调休安排
(一)4月28日(星期日)上班,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放假,共四天,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4月28日补5月2号(第10周星期四)的课,5月5日补5月3号(第10周星期五)的课。
四、端午节放假安排
6月7日(星期五)至6月9日(星期日)放假,共三天。
五、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假期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及外出安全。
(二)党委行政办公室放假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028-82680064;传真:028-8268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