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学院2019年中秋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9月13日(星期五,中秋节)至9月15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其他要求
(一)各系(部)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学院保卫处和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提前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后勤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气供应等保障工作。
(三)中秋节期间新生军训正常进行,请学生工作部及军训团做好军训相关工作,确保军训工作有序开展。
(四)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及值班安排,并将纸质值班安排表于9月12日(星期三)下午5点30分前报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联系人:李梦洁,联系电话:82680404)。
(五)党委行政办公室放假期间值班电话:82680064;传真:82680843。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1898190211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