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19年国庆节放假及节后相关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9月29日(星期日)补10月4日(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二、其他要求
(一)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对安全工作提前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后勤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气供应等保障工作。
(三)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四)党委行政办公室放假期间值班电话:82680064;传真:82680843。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1898190211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