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为配合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学院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负责我省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
二、申报事项
申报人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要求,及时报送成果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成果原件一份。
学院统一报送本单位参评的成果材料,填写“申报汇总表”(填表单位处盖章),同时发送“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到省规划办邮箱。
省规划办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接收成果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21 年 4 月 30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接收成果材料后需要进行资格初审、资料汇总、学院审定,故学院的截至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周二)下午15:30,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科技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28-826806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2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3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技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