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研究所:
请通知2017年度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项目预算表,并于2017年4月25日前上报科技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此次预算表中可填劳务费(不设比例,务必合理),但不填管理费和绩效。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配套请示中的总额度进行预算,项目经费将分两年拨付,2017年拨付经费务必2017年财务报账截止前使用完毕,不结转至2018年;2018年经费将在2018年3月30前拨付,届时请持经费本到科技教育研究发展中心上账。
联系人:罗琴 ; 电话:82680060
附件:
项目经费预算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
科技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