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专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院2019年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即将展开2019年度教学专项第二批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改的15个项目已纳入第一批教学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设置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教学改革、在线开放课程(试题库和项目库可纳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不再单独立项建设)、云教材3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教学专项项目,已有教学专项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教学专项项目;学院教师在研(主持或参研)专项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
2.已有项目验收不合格(或者阶段性评估不予支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学专项。
3.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由一线教师担任。其中云教材、在线开放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2015年以来教授本课程2次及以上的教师担任;云教材项目申报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教材编写经验,已完成校本教材编写的课程优先支持。
4.需结合2018年信息化教学方案、优质校建设任务统筹申报云教材、在线开放课程项目。2018-2019年学年第一学期未完成系级基本资源建设和使用的课程、2013年之后建设完成课程(项目库、试题库、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未完成迁移工作的教师,不得申报2019年在线开放课程。系(部)推荐的在线开放课程中需包含1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
5.2019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需围绕15个“四川省教育厅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或项目所在研究领域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见附件1;
6.已在学院科教研发中心、高教研究中心和省厅立项的项目不再纳入教学专项建设项目。对于重复申报和申报书抄袭的项目,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专项。
7.各类教学专项项目应密切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展开,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展开研究(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各系(部)需紧密结合学院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信息化教学方案及常规教育教学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统筹组织申报。
云教材、在线开放课程申报采取教研室组织申报、系(部)评审推荐、教务处审核的方式;教学改革项目采取教研室组织申报、系(部)审核、教务处评审(校外专家网络初审和校内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系(部)需在2019年4月3日前将收齐汇总后的申报书(附件3,命名格式:系部+专项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系(部)2019年教学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后,系部分类汇总,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其中汇总表还需要提交纸质版。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或评审,评审后予以立项的项目将及时向各系(部)公示。
四、其他
予以立项支持的项目经费由教务处根据各类项目支持经费标准、各系(部)立项项目数量,从2019年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和教学专项项目预算中统一划拨资金。
附件:1.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教学专项建设要求
3.教学专项申报书
4.系(部)2019年教学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